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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海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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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维护祖国的利益。不得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、违背四项基本原则、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,反对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。 二、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、规定,努力做维护民主和法制的典范,反对无政府主义。 三、维护各民族的平等、团结、互助关系。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,反对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。 四、坚持社会主义、集体主义。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、集体利益;同学之间团结友爱,互相学习,互相帮助;关心集体,反对极端个人主义。 五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。说话要有事实根据,办事力求从实际出发;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 六、热爱劳动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。 七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。勤俭节约,不浪费。 八、注重个人品德修养。服饰整洁,讲究卫生;诚实守信,谦虚谨慎;说话和气,待人有礼;男女交往,举止得体;尊重师长,尊重他人;敬老爱幼,乐于助人;勇于同不良 行为做斗争。 九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,增进身心健康。 十、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。在努力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中树立科学性和革命性相结合的学风。 十一、文明上网,礼貌交流。不在网上传播散布非法言论和不健康信息,反对邪教,反对封建迷信。 十二、维持教学秩序。遵守学习纪律,考试不做弊。 十三、维持公共秩序。遵守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,不扰乱秩序,不起哄;遵守教学中心 (站)管理制度,不打架斗殴,不赌博,不酗酒,不观看、传播反动、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;不在禁烟区吸烟。 十四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。按时熄灯就寝,不喧哗、打闹,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;不损毁和私自拆装宿舍设备;不留宿异性;未经有关部门同意,不留宿校外人员。 十五、爱护公共财物,保护公共设施,爱护花草树木;爱惜教学、科研设备;损害公物要赔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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